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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皇帝既登阼以鄭後之寵,欲舍帝而立簡文。時議鹹謂:“舍長立少既於理非倫,且明以聰亮英斷,益宜儲副。”周、王諸,並苦爭懇切。唯玄亮獨欲奉少主,阿帝旨。元帝便欲行,慮諸公不奉詔於是先喚周侯、丞入,然後欲出詔付。周、王既入,始階頭,帝逆遣傳詔遏使就東廂。周侯悟,即卻略下階。相披撥傳詔,逕至床前曰:“不審陛何以見臣。”帝默無言,乃探懷中黃詔裂擲之。由此皇始定。周侯方慨然嘆曰:“我常自言茂弘,今始知不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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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。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后者,为庶母可也,为祖庶可也。为父母、妻、长子禫慈母与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而不为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;余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功同者,绳屦。练,筮日筮,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。有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送宾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诸侯于异国之臣,则其君为主。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所吊虽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服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人之丧,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尊者必易服,养卑者否。妾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卒哭,其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之。不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至,则主人不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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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平子出為荊州,王尉及時賢送者傾路。時庭有大樹,上有鵲巢。平子衣巾,徑上樹取鵲子。涼拘閡樹枝,便復脫去。得子還,下弄,神色自若,若無人。 高坐道人於丞坐,恒偃臥其側。見卞令肅然改容雲:“彼是禮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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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見謝安石作簡謚議,看竟,擲與坐上客曰:“此是安石碎金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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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功不易丧之练,如免,则绖其缌小之绖,因其初葛带。之麻,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,不变大功葛。以有本为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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