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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掾年少時,人以比王茍,許大不平。時諸人士及於法並在會稽西寺講,王亦在焉。意甚忿,便往西寺與王論理,決優劣。苦相折挫,王遂大屈許復執王理,王執許理,更相疏;王復屈。許謂支法師曰:弟子向語何似?”支從容曰:君語佳則佳矣,何至相苦邪?是求理中之談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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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降其庶子,其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丧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大功。士祔于大夫则易。继父不同居也者;必同居。皆无主后。同财祭其祖祢为同居;有主者为异居。哭朋友者于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诸,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,祔于妾祖姑;亡则中一上而祔。祔必以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、诸侯、大夫可以祔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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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司州在謝公坐,“入不言兮出不辭,乘風兮載雲旗”。語人雲“當爾時,覺壹坐無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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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武常言“人欲危己,輒心動。”因所親小人曰:汝懷刃密來我,我必說心動執汝使行刑,但勿言其使,他,當厚相報”執者信焉,以為懼,遂斬。此人至死不也。左右以為,謀逆者挫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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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于郎,公叔禺人遇负杖保者息,曰:“使之虽病也,之虽重也,君子不能为谋也,弗能死也。不可!我则既言矣”与其邻童汪踦往,皆死焉。人欲勿殇童汪踦,问于仲尼。尼曰:“能执干戈以卫社稷,欲勿殇也,不亦可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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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玉臺,希之弟也。希,將戮玉臺。玉臺子婦,宣弟桓豁女也。徒跣求進,閽不內。女厲聲曰:“是何小?我伯父門,不聽我前!”突入,號泣請曰:“庾玉臺因人腳短三寸,當復能作賊?”宣武笑曰:“婿故自急”遂原玉臺壹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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