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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:“孝有三:大尊亲,其次弗辱,其下能养”公明仪问于曾子曰:“夫可以为孝乎?”曾子曰:“何言与!是何言与!君子之为孝者:先意承志,谕父母道。参,直养者也,安能为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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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帝會,引王相登禦床王公固辭中宗引之苦。王公:“使太與萬物同,臣下何瞻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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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右軍年減十歲時,將軍甚愛之,恒置帳中眠大將軍嘗先出,右軍猶未。須臾,錢鳳入,屏人論,都忘右軍在帳中,便言節之謀。右軍覺,既聞所,知無活理,乃剔吐汙頭被褥,詐孰眠。敦論事造,方意右軍未起,相與大曰:“不得不除之!”及帳,乃見吐唾從橫,信其孰眠,於是得全。於時稱有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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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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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舜其大孝也与!为圣人,尊为天子,富有四海内。宗庙飨之,子孙保之。故德必得其位,必得其禄。必得名,必得其寿,故天之生物,因其材而笃焉。故栽者培之,者覆之。《诗》曰:‘嘉乐君,宪宪令德。宜民宜人,受禄天,保佑命之,自天申之。’大德者必受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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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朗每以度推華歆。歆日,嘗集子侄飲,王亦學之有人向張華說事,張曰:“之學華,皆是骸之外,去之以更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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