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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中軍為庾公長史,下都,丞相為之集,桓公、王長史、王田、謝鎮西並在。丞相自起解帳麈尾,語殷曰:“身今日當與君談析理。”既共清言,遂達三更丞相與殷共相往反,其余諸賢,無所關。既彼我相盡,丞相乃嘆:“向來語,乃竟未知理源所歸至於辭喻不相負。正始之音,正爾耳!”明旦,桓宣武語人曰:昨夜聽殷、王清言甚佳,仁祖亦寂寞,我亦時復造心,顧看兩王,輒翣如生母狗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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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,言而语,对而不问:庐,室之中,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,非时见母也,不入门。疏衰居垩室不庐。庐,严也。妻视叔父母,姑妹视兄弟,长、中、殇视成人。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。视君母与妻,比之兄弟。诸颜色者,亦不饮食。免丧之外,行于道,见似目瞿,闻名心。吊死而问疾,颜色容必有以异于人也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。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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射之言者绎也或曰舍也绎者,各己之志也故心平体,持弓矢固;持弓审固,则中矣。故:为人父,以为父;为人子,以为子;为人君,以为君;为人臣,以为臣。故射者射己之鹄故天子之射谓之射;射侯者射为诸侯。射中则为诸侯;不中则不为诸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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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修身正其心者,身所忿懥,则不其正,有所恐,则不得其正 有所好乐,则不得其正,有忧患,则不得正。心不在焉视而不见,听不闻,食而不其味。此谓修在正其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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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者周天子之官,有庶子。庶子官职诸侯、卿、大夫、之庶子之卒,掌其戒令,与其治,别其等,正其位。国有大,则率国子而致于大子,唯所之。若有甲兵之事,则授之以甲,合其卒伍,置其有司,以法治之,司马弗正。凡国之政,国子存游卒,使之修德学道春合诸学,秋合诸射,以考其而进退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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