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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之故人曰原壤,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。原壤登木曰:“矣予之不托于音也。”歌曰:“首之斑然,执女手之卷然。”夫为弗闻也者而过之,从者曰:“未可以已乎?”夫子曰:“丘闻:亲者毋失其为亲也,故者毋失为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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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;其与民言,自称寡人;其在凶服,曰适孤。临祭祀,内事曰孝某侯某,外事曰曾孙某某。死曰薨,复曰某甫矣。既葬见天子曰类见言谥曰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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丧食虽恶充饥,饥而废,非礼也;饱忘哀,亦非礼。视不明,听聪,行不正,知哀,君子病。故有疾饮酒肉,五十不致,六十不毁,十饮酒食肉,为疑死。有服人召之食,不。大功以下,葬,适人,人之,其党也食,非其党弗食。功衰食菜果饮水浆,无盐。不能食食,酪可也。孔子:“身有疡则,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,君弗为也。毁而,君子谓之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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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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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天地,祭方,祭山,祭五祀岁遍。诸方祀,祭川,祭五,岁遍。夫祭五祀岁遍。士其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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