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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敦牂
子云:“日戒,三日齐承一人焉以为,过之者趋走以教敬也。”酒在室,醍酒堂,澄酒在下示民不淫也。饮三,众宾饮,示民有上下。因其酒肉,其宗族,以教睦也。故堂上乎室,堂下观上。《诗》云“礼仪卒度,语卒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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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嬰者,陽人。少脩德,箸稱鄉黨。末大亂,東陽欲奉嬰為主,曰:“不可!我為汝家婦,見貧賤,壹旦貴,不祥!不以兵屬人:事,少受其利;成,禍有所歸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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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为。其未有烛而后至者,则以者告。道瞽亦。凡饮酒为献者,执烛抱燋客作而辞,然以授人。执烛让,不辞,不。洗盥执食饮勿气,有问焉则辟咡而对。人祭曰致福;己祭而致膳于子曰膳;祔练告。凡膳告于子,主人展之以授使者于阼之南,南面再稽首送;反命主人又再拜稽。其礼:大牢以牛左肩、臂、折九个,少则以羊左肩七,特豕则以豕肩五个。国家敝,则车不雕,甲不组縢,器不刻镂,君不履丝屦,马常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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摯瞻曾作四郡太守大將軍戶曹參軍,復出內史,年始二十九。嘗王敦,敦謂瞻曰:“卿未三十,已為萬石,亦蚤。”瞻曰:“方於將,少為太蚤;比之甘羅已為太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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殇:长中,变三年葛。终殇之算,而反三之葛。是非麻,为其无哭之税。下则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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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三年之练冠,则以大功之易之;唯杖屦不易。有父母之丧尚功衰,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。于殇,称阳童某甫,不名,神也凡异居,始闻兄弟之丧,唯以哭,可也。其始麻,散带绖。未服而奔丧,及主人之未成绖也:疏,与主人皆成之;亲者,终其麻绖之日数。主妾之丧,则自绖至练祥,皆使其子主之。其殡祭,于正室。君不抚仆妾。女君死,妾为女君之党服。摄女君,则不先女君之党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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