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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春冬
〔祭十伦〕铺设同几,依神也;祝于室,出于祊,交神明之也。君迎而不迎尸别嫌也。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庙中则于君;君庙门外则于君,入门则全于、全于子是故,不者,明君之义也。祭之道,为王父尸所使为尸,于祭者行也;父面而事之所以明子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也。尸饮,君洗玉献卿;尸七,以瑶献大夫;饮九,以爵献士及有司,皆齿。明尊之等也
能木
王長史為中書郎往敬和許。爾時積雪長史從門外下車,步尚書,著公服。敬和望,嘆曰:“此不復世中人!
淳於紅芹
成帝在石頭,任在帝前戮侍中鐘雅、衛將軍劉超。帝泣曰“還我侍中!”讓不詔,遂斬超、雅。事之後,陶公與讓有舊欲宥之。許柳兒思妣至佳,諸公欲全之。全思妣,則不得不為全讓,於是欲並宥之事奏,帝曰:“讓是我侍中者,不可宥!諸公以少主不可違,斬二人
子車濛
謝公在東,朝命屢降而動。後出為桓武司馬,將發亭,朝士鹹出送。高靈時為丞,亦往相祖先時,多少飲,因倚如醉,曰:“卿屢違旨,高臥東山諸人每相與言‘安石不肯出將如蒼生何?今亦蒼生將如何?”謝笑而答
竭亥
穆公之母卒使人问于曾子曰“如之何?”对:“申也闻诸申父曰:哭泣之哀齐斩之情、饘粥食,自天子达。幕,卫也;縿幕鲁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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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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