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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馬士俊
蘇子高事平,王、庾公欲用孔廷尉為丹陽。亂之後,百姓雕弊,孔慨然:“昔肅祖臨崩,諸君親禦床,並蒙眷識,共奉遺。孔坦疏賤,不在顧命之。既有艱難,則以微臣為,今猶俎上腐肉,任人膾耳!”於是拂衣而去,諸亦止
帖壬申
子云:“君子辞贵不辞贱辞富不辞贫,则乱益亡。”故子与其使食浮于人也,宁使人于食。子云:“觞酒豆肉让而恶,民犹犯齿;衽席之上让而下,民犹犯贵;朝廷之位让而贱,民犹犯君。”《诗》云:民之无良,相怨一方;受爵不,至于已斯亡。”子云:“君贵人而贱己,先人而后己,则作让。”故称人之君曰君,自其君曰寡君。子云:“利禄,死者而后生者,则民不偝;先者而后存者,则民可以托。”诗》云:“先君之思,以畜寡。”以此坊民,民犹偝死而号告
京白凝
吳道助、附子兄弟居在丹陽郡。後遭母童人艱,朝夕哭臨。及思,賓客吊省,號踴哀絕路人為之落淚。韓康伯為丹陽尹,母殷在郡,聞二吳之哭,輒為淒惻語康伯曰:“汝若為選,當好料理此人。”康亦甚相知。韓後果為吏尚書。大吳不免哀制,吳遂大貴達
鮮於勝平
王子敬問謝公:“林何如庾公?”謝殊不受,曰:“先輩初無論,庾公足沒林公。
山蘇幻
君之丧:三日,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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