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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人欲題目高坐未能。桓廷尉以問周,周侯曰:“可謂卓。”桓公曰:“精神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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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道林喪法虔之後,精霣喪,風味轉墜。常謂人曰“昔匠石廢斤於郢人,牙生弦於鐘子,推己外求,良不也!冥契既逝,發言莫賞,心蘊結,余其亡矣!”卻後年,支遂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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悼公之母死,公为之齐衰。有若:“为妾齐衰,礼?”公曰:“吾得乎哉?鲁人以妻我”季子皋葬其妻,人之禾,申祥以告:“请庚之。”子曰:“孟氏不以是予,朋友不以是弃,以吾为邑长于斯。买道而葬,后难也。”仕而未有禄:君有馈焉曰献,焉曰寡君;违而君,弗为服也。虞而尸,有几筵。卒哭讳,生事毕而鬼事已。既卒哭,宰夫木铎以命于宫曰:舍故而讳新。”自门至于库门。二名偏讳,夫子之母名在;言在不称征,征不称在。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,赴车不载橐韔。焚其先人之室,则日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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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玄西下,入石頭。外白“司馬梁王奔叛。”玄時事形濟,在平乘上笳鼓並作,直高雲:“簫管有遺音,梁王安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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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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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長康作殷荊州佐請假還東。爾時例不給颿,顧苦求之,乃得發至破冢,遭風大敗。作與殷雲:“地名破冢,破冢而出。行人安穩,颿無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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