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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孫鄭州
周叔治作晉陵守,周侯、仲智往。叔治以將別,涕不止。仲智恚之曰“斯人乃婦女,與別唯啼泣!”便舍。周侯獨留,與飲言話,臨別流涕,其背曰:“奴好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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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献文子成室,晋大夫发焉张老曰:“美哉轮焉!美哉奂焉歌于斯,哭于斯,聚国族于斯。文子曰:“武也得歌于斯,哭于,聚国族于斯,是全要领以从先夫于九京也。”北面再拜稽首。子谓之善颂善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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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虽没将为善,思贻母令名,必果将为不善,思父母羞辱,必果。舅没则姑,冢妇所祭祀宾客,每事必于姑,介妇请冢妇。舅姑使妇,毋怠,不无礼于介妇。姑若使介妇,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,不并命,不敢并。凡妇,不命私室,不敢退妇将有事,大必请于舅姑。妇无私货,无畜,无私器,敢私假,不敢与。妇或赐之食、衣服、布、佩帨、茝兰则受而献诸舅,舅姑受之则,如新受赐,反赐之则辞,得命,如更受,藏以待乏。若有私亲兄弟与之,则必复其故,赐而后之。适子庶子事宗子宗妇,贵富,不敢以富入宗子之家虽众车徒舍于,以寡约入。弟犹归器衣服衾车马,则必其上,而后敢用其次也;若所献,则不敢入于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加父兄宗族。若,则具二牲,其贤者于宗子夫妇皆齐而宗焉,终事而后私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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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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