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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丞相雲:“見謝仁祖之人得上。與何次道語,唯舉手地曰:‘正自爾馨!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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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陽仲見王敦小時,謂曰“君蜂目已露,但豺聲未振耳必能食人,亦當為人所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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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奕作剡令,有壹老翁犯,謝以醇酒罰之,乃至過醉,猶未已。太傅時年七、八歲,青布褲,在兄膝邊坐,諫曰:阿兄!老翁可念,何可作此。奕於是改容曰:“阿奴欲放去?”遂遣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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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“君子之所仁者其难乎《诗》云:凯弟君子,之父母。’以强教之;以说安之。而毋荒,有而亲,威庄安,孝慈而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。如此而后以为民父母,非至德其能如此乎?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;母之亲子,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母,亲而不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也,亲而不;火,尊而亲。土之于也,亲而不;天,尊而亲。命之于也,亲而不;鬼,尊而亲。”子曰“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焉,先禄而威,先赏而罚,亲而不;其民之敝蠢而愚,乔野,朴而不。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不静,胜而耻。周人尊尚施,事鬼神而远之,人而忠焉,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;民之敝:利巧,文而不,贼而蔽。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备,不大望民,民未厌亲;殷人未礼,而求备民;周人强,未渎神,赏爵刑罚穷。”子曰:虞夏之道,怨于民;殷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“虞夏之质殷周之文,矣。虞夏之不胜其质;周之质不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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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于郎,公禺人遇负杖入保息,曰:“使之病也,任之虽重,君子不能为谋,士弗能死也。可!我则既言矣”与其邻童汪踦,皆死焉。鲁人勿殇童汪踦,问仲尼。仲尼曰:能执干戈以卫社,虽欲勿殇也,亦可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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